香港上市準備實務要點 – 私募與風投機構的關鍵考量

本文概述香港交易所(HKEX)各股份上市渠道的定位、具體要求與相關程序,幷對比主板、GEM及特殊規定市場(包括18A、18B、18C章)的不同要求,協助機構投資人瞭解香港市場的優勢與近期的運作機制,及成功上市的要點。

JML202504111712 香港上市准备实务要点 - 私募与风投机构的关键考量

 

企業融資顧問盡職調查要求

香港的企業融資顧問必須遵守各種盡職調查的要求。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頒布了《企業融資顧問操守準則》(《融資顧問準則》)和《證券和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準則》(《操守準則》),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頒布了《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主板上市規則》)和《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創業板(GEM)上市規則》,與《主板上市規則》幷稱爲香港交易所《上市規則》)。這些要求旨在確保融資顧問在向客戶提供準確可靠的建議時已進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例如,企業融資顧問必須獲得與客戶及其業務結構、所有權和財務狀况相關的詳細信息,進行與客戶業務相關的行業研究和財務分析,幷確保客戶遵守所有相關法規,包括《證券及期貨條例》、《收購守則》和《香港交易所上市規則》。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最近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發布了《關于企業融資顧問商業行爲要求的通知》(《通知》)。在本文的最後,我們將把該通知中的盡職調查要求與香港的盡職調查要求進行比較。

Due Diligence Requirements for Corporate Finance Advisers 2023040809-Chinese

香港持牌法團快訊 2021/09/17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就香港特殊目的收購公司 (SPAC) 制度進行諮詢,提出最低 10 億港元的首次發售門檻,與投票相關的贖回限制機制,以及 SPAC 持牌發起人的具體角色
  •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反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指引的更新
  • 香港市場負責人員的管理經驗要求及相關的可轉讓性問題
  • 監管程序在公開法庭接受司法審查 — 在 Christopher James Aarons v.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SFAT Application No.1 of 2021) 一案中看法庭如何平衡基金投資者的利益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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